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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一篇迷途婚劫:惹爱上身,余生,都市脑洞,都市小说《迷途婚劫:惹爱上身》送给各位书友,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沈清欢,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小说作者是秋醒,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迷途婚劫:惹爱上身目前已写269.0万字,小说最新章节第1484章 你们...辛苦了,小说状态连载中,喜欢连载中小说的书虫们快入啦~

迷途婚劫:惹爱上身

作品简介

《迷途婚劫:惹爱上身》小说是网络作者秋醒的倾心力作,主角是沈清欢。主要讲述了:“咦,你怎么不说话?”白娆见沈清欢半天不吭声,就问她沈清欢幽幽叹口气,心想我能说什么呢?给你这么一分析,我就觉得我自己是天底下最愚蠢的女人了想想自己一门心思为了这个家,一个人打两份工,天天累成狗可韩志浩那个杀千刀的背着她勾搭了别的女人不说,现在居然还登堂入室了更可气的就是婆婆赵玉兰,那个势利眼的老太太,从前沈家有钱时,她巴结的跟什么似的,现在沈家的钱都给她儿子败光了,她那真面目就露出来了...

书友评论

真心不错,就是好短[快哭了][快哭了][快哭了]每次更新我都舍不得看,然后积攒20多章,然后一次看个爽[快哭了][快哭了][快哭了][快哭了] 自我认为书没有什么太大的爽点,都是一个个的小爽点集合而成,不会像大爽那样一个爽点后会让人索然无味,然后养着养着书就不想看的感觉

造孽啊,小时候吃饭吃了上顿没下顿,长大了看书看了上章没下章。而且二猫还一句话卡在下章。看了镇妖关后。别的书都入不了眼了,咋办?二猫你要为我们负责啊 二猫哥,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可以,咱们能不能披上妖怪的皮去妖族搞事情??妖装人难,咱人装妖不比妖装人简单多了,起码很多妖的体型都比人大多了,里面挖空了人进去装个妖去妖族玩儿一圈,搞搞好(破坏)事儿,不是快乐?

看到第66章时突然觉得刘青峰和斩神里的赵空城一样,一样的用自己生命照亮这两位对外面世界抱有警惕心理的少年,我可以肯定余生也会像斩神里的林七夜那样成为国家的脊柱,能够成为刘青峰口中说的那种英雄。 1100章纪念。

感觉写余生的“与众不同”时很刻意,时光因为没怎么出现所以没感觉什么,但是余生让我感觉如果他不是主角早就死了千八百次了的那种感觉,所以我不喜欢余生单走,因为特别容易跳,但是又偏偏又把各种重要的东西和重要的事件压在主角身上,这就变相的表达了这件事的结局,余生拿了很多东西回去,然后人族赢了呗,然后余生又换功勋点啥啥的,而且偏偏谁都跟不上余生。主角的伙伴直接甩多远去了,所以导致一半写镇妖关,一半写余生,剩下的人就穿插的写一点。反正就是余生单走就很跳,但凡多个赵嘎嘎都不会这样,强烈建议把嘎嘎乱杀绑在一起,有嘎嘎在旁边调节应该会好点

徐二写的书还是挺不错的[赞][可爱]

究其原因,只不过是他们更容易被触碰到自己的情绪,更容易在没有依据下,盲目冲锋。 站在那被利益者塑造出的制高点上,浑身散发耀眼的光芒。 手中拿着自认为的玩具枪,肆意的扫射着。 发泄自己无处释放的正义。 这... 就是人性。 血淋淋的人性。 也是最让人无力的。

作者是不是借鉴了一下剑气长城啊?

好多人都是先看的鬼差,我先看的镇妖关,现在决定看鬼差,听好多人说鬼差好看

[撇嘴]铺垫太多,爆发时感觉效果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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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阅读


听到这句话,沈清欢苦笑了一下,“我知道的,雷伯伯。”

雷老叹口气,一脸的无奈道:“哎,你婆婆就有福了,现在都有孙女了,我这个儿子,天天见不着面不说,他有什么事也从来都不告诉我。这都三十多了,连个家都没成,我看我有生之年是抱不到大孙子喽。”

沈清欢安慰他,“雷总年轻有为,又是夏城的知名人士。他的眼界一定很高,普通的姑娘哪里配得上他呢。您放心吧雷伯伯,总有一天雷总会找个知书达理又孝顺的女孩,管您叫爸爸的。”

“哼!我看他就没那个本事,钱挣得倒是不少,可是有什么用!”

沈清欢没再接话,打扫完卫生就进厨房洗洗涮涮,等把活都干完了又把菜备齐,看看表差不多五点了。

“雷伯伯,要不要等雷总回来再做饭?”沈清欢问。

雷老摆摆手,“不用,你做吧,这都五点了,不能耽误你六点回家。”

“我没事儿的。”沈清欢笑着说。

“做吧做吧,我急着吃你做的饭,都馋了一个礼拜了,快点做。”雷老佯装生气。

沈清欢只好回到厨房开始做饭,因为是晚上,不能让老人吃得太油腻,所以她做得很清淡,熬了鸡粥,又炒了两个菜,等到把菜端上桌,就听见有钥匙开门的声音。

雷信庭开门走进来,依旧是黑风衣,依旧是面无表情,他叫了一声爸,然后把包放在门口鞋柜上。

瞟见堆着笑看着他的沈清欢,却跟没看见一样,弯下腰换鞋去了。

沈清欢僵了一秒,自嘲的笑了笑,又进厨房去把熬粥的小锅给端了出来。

雷家两父子已经在餐桌边坐好,眼巴巴看着沈清欢走出来,不知怎地,沈清欢突然想起那句儿歌:排排座,吃果果。

她扑哧笑出了声,雷老倒是笑眯眯的没说话,可是接触到雷信庭那冰冷的目光,沈清欢赶紧低下头。

给两位盛了粥,沈清欢说道:“我看见厨房有杂面,本来想蒸点杂面馒头的,可是时间来不及,所以烙了几张杂面饼,雷伯伯和雷总今天对付着吃点,我明天早上再过来蒸馒头。”

雷老看着桌上的菜,满足的笑了,“这就挺好,我就喜欢吃小沈做的菜。”

说完他拿起一张饼,夹些菜,然后卷了两下,大口吃了起来。

雷信庭也拿了一张饼,见沈清欢还站着,“你也坐下吃。”

沈清欢这才坐下,心里松了口气,看来雷总是不再生气了,他刚才进门没理她,她以为他还记着那天医院里发生的事呢。

不过想想也是,人家是堂堂总裁,哪里会那么小气呢?

跟上次的情形差不多,不大一会儿,桌上已经盘光碟净,沈清欢没吃多少,所有的菜和饭都叫雷家父子给吃了。

雷老抚着肚子,一脸的满足,“哎,好久没吃得这么舒心了。现在想想小沈不在的时候,我过得那叫什么日子。”

说着话他还谴责似的看着雷信庭,雷信庭全当没听见,他把碗盘叠起来,起身要送去厨房。

沈清欢赶紧接过来,“雷总,我来吧,您陪雷老喝喝茶聊聊天。”

雷信庭也没坚持,等到沈清欢收拾好一切出来,看看表已经六点一刻了,她把围裙解下来挂在厨房门边的架子上,对雷老说:“雷老,那我今天就回去了,明天早上我过来给您做早餐,还是老时间。”

雷老点点头,看向雷信庭,雷信庭也站起来,“我也回去了,你早点休息。”

“既然他也要走,小沈,让他送你吧,他有车,不坐白不坐。”

沈清欢有点尴尬,“不用了,我骑着电动车来的。”

“把钥匙放在这儿,明天下午回去的时候再骑走就是了。听话,现在天黑得早,你一个女孩子路上不安全。”

雷信庭站在门口,已经穿好风衣换好鞋,看样子就是在等着沈清欢做决定。

沈清欢为难的看着雷信庭,可他一如既往的沉默是金,没办法,她只好把电动车钥匙放在鞋柜上,“雷老,那我们走了,你别太晚睡。”

“嗯,知道了,路上小心。”雷老满意的摆摆手。

从出门到进电梯,再到上了车,雷信庭一直没说话,沈清欢也不敢开口,其实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雷信庭发动车子,“去金瑟吗?”

“呃……”沈清欢脸腾得红了,“不,回家。”

其实她原本是想去金瑟的,可给雷信庭这么一问,鬼使神差的,她就冒出这么一句来。

雷信庭往前开去,突然问道:“你把那边的工作辞了?”

“没,没有。只是还没有销假,我想明天再去。”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直到车子驶到沈清欢家楼下,雷信庭都没有再说一个字。

车子停稳,沈清欢打开车门,“谢谢你雷总。”

她下了车,正要关门,雷信庭叫她,“沈清欢。”

他还是第一次这样叫她全名,或者说,一直以为,他都没有叫过她的名字,她也一度以为,他或许根本没有留意到她叫什么。

“啊?”沈清欢下意识的回答,手握着门把,没来由的紧张。

“你考虑一下,金瑟的工作还是不要做了,你不适合那里。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介绍工作。”

昏暗的车厢里,男人的眸子清亮又深邃,说出来的话口气很冷,却让人觉得有点暖。

沈清欢的鼻子突然就酸了,可是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更知道自己的责任,她更有一份自己的坚持。

“不用了,谢谢你雷总,我现在这样挺好的。”

显然雷信庭没料到她会直接拒绝,愣了一下之后,雷信庭淡淡道:“明白了,关门。”

“啊?什么?”

雷信庭一扬下巴,“把车门关上,我要开车了。”

“哦。”沈清欢傻傻的关上车门,退后一步,看着车子绝尘而去。

她在那儿站了好一会儿,自己都不知道在发什么呆,直到觉得脚趾冻得生疼,这才转身上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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