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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十年前就知道的事情

《我二十年前就知道的事情》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利蕾华蒋星沛,讲述了​曾经人人喊打的一条贱狗,被我养成了人中龙凤可他伏在我膝上,神色无措,闷闷地讲:“你是真的喜欢我,还是,每个小狗的头都想摸一摸?”我穿成了救赎文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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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人人喊打的一条贱狗,被我养成了人中龙凤。
可他伏在我膝上,神色无措,闷闷地讲:“你是真的喜欢我,还是,每个小狗的头都想摸一摸?”
我穿成了救赎文里的黑道千金,而男主是我爸的养子。
这是我二十年前就知道的事情。
被救赎的人是他。
而救赎他的人,并不是我。
单纯善良的留洋学生季白羽,会带来他生命中唯一的光。
自有光的高处伸出手,那叫救赎。
而我,来自同一个深渊。
我不过是一直将他作刃的执棋之人。
尽管我欣赏他,怜惜他,可还是改变不了一个事实。
唐佑,是唐乐仪养在身边的一条好狗。
可他说,这是救命之恩。
“阿姐,老陈那批货,有人手脚不干净。”
唐佑回到公馆时,我刚刚从浴室出来,发尾还在滴水。
他嘴里做着汇报,手下却熟练地拿起毛巾帮我擦干。
“都给他。
顺便找人通通消息,咱们也当一回优秀公民。”
“阿姐的意思是,给警署通个气?”
他太明白我的心思了。
我的停顿让他停了手下动作,转身绕到我面前来。
我抚上这张脸。
十年时间,足够一个男孩长成男人了。
初见时,他浑身伤痕累累,右脸上有一道新添的疤。
曾经不到我肩的人如今高出一头有余,一张潇洒俊朗的脸上,右脸的疤压下几分稚气。
“他觊觎我的东西,我就卸了他的手。”
他任由我在面上摩挲,随后拽着我的手扣在他后腰。
“我吃饱了才有他的份儿,可他自己先伸手了。
脏了的东西,我不要。”
细密的吻落在我锁骨,他的额头紧贴着我的脖颈处。
丝质睡裙挡不住掌心透来的体温。
“唐佑。”
他停住,有些恋恋不舍地直起身子。
“知道了,这就去办。”
“乖,去吧。”
送走夜半来客,我走到全身镜前站定。
看着里面的丰腴美人,我只觉得熟悉又陌生。
二十年了。
故事终于要开始了。
我穿来这本书中时,只有十一岁。
那天福利院里收到了一批新的捐赠书,我在图书室里做整理。
分门别类之后,这本小说在其他名著中看起来格格不入。
好奇心驱使我看完了这本书,其中有些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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