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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一篇小说《从现代回六零,我成了香饽饽》送给各位书友,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王芳,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小说作者是月下观书,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从现代回六零,我成了香饽饽目前已写100.0万字,小说最新章节第500章 大结局柳冬花(完),小说状态连载中,喜欢连载中小说的书虫们快入啦~

从现代回六零,我成了香饽饽

一、作品简介

《从现代回六零,我成了香饽饽》小说是网络作者月下观书的倾心力作,主角是王芳。主要讲述了:她是学校里的学霸,好不容易脱离乡村考上大学,却意外回到了吃不饱穿不暖的六零年代。饥荒?不存在的,她可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粮食产量!粮食和肉限量?有她在,尽管敞开了吃!自此,脱贫致富,成为一代风云人物,成了她的奋斗目标……...

二、书友评论

前面不错,后面写的太乱了。

为什么这里的兔子那么肥,一家人吃还都吃的饱饱的,现代社会我一个人能干掉两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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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节推荐

第424章 原来他真的喜欢她

第425章 受罚

第426章 虚伪

第427章 看望

第428章 静等机会

四、作品阅读


柳冬花跑了过去,于是在草丛里提起来一只兔子。

“兔子!”王芳的眼睛都可以放出光来。

赶紧跑过去将那只兔子拿过来藏到了衣服里面,生怕别人看见,然后拉着柳冬花的手走了回去。

“我们今天不能住在这里了,需要找个距离村子远一点的地方。”王芳对柳建国说完,大家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找新的地方歇夜。

在那个年代,捡到野味需要上交,要不然就是挖社会主义的墙角,可是她们都是外面要饭的,二来已经好几天没好好吃东西,对于肉,她们已经差不多忘记肉是什么味道,上次吃肉那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

走了好一段路,终于来到了一个不错的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正好还有个破烂石头房子。

王芳四周看了看,天色已经晚了,现在开始炖肉是再好不过。

那个时候好多地方没有通电,夜生活单调,没有现在这么丰富,天黑以后,除了极个别偷偷谈恋爱的基本上都待在家里不出门。

柳建国将挑的扁担放下,在其中的一个筐里面拿出了一个锅来,然后在四周捡了几块大石头,做成一个简易的炉子,然后将锅放在上面。

“春花、夏花和秋花,你们几个去四周捡点柴禾来。”王芳命令之后,三姐妹都赶紧去找柴禾。

都紧着吃肉呢,捡柴火一个比一个积极,三个人没过多会,就一人捡了一大捆回来,放在柳建国刚支的炉子旁边。

看到她们的娘还在那里收拾兔子呢,于是就将捡来的柴禾全部都掰成一小段一小段,这样烧起火来既快还方便。

“好大一只兔子呢!还挺肥,肉还挺多!”王芳看到以后不禁感叹。

你说那么一只大兔子别人瞅不见,咋就冬花能看见,而且还乖乖的待在那里让她给抓了起来。

不一般,真是不一般,看来四妮子就是上天派下来拯救她们一家,一定是自己上辈子积德积的多。

过了一会,那只又肥又大的兔子终于捯饬完了,王芳将兔子切成块,放在锅里面,然后放上一些盐巴,还放了一块山姜。

虽然调料不多,可是不影响它的美味,炖了一会,兔子肉的香气就从锅里面飘了出来。炖好了一会,除了小妹,一人一碗,弟弟的一小碗,因为人小吃不了那么多。

兔子肉够多,大家吃完了一碗,还可以再去锅里盛,每个人都吃得饱饱的。

锅里剩下一些汤,王芳都留着,等着明天的时候,还可以将要来的馒头放在汤里面,泡馍吃,味道自然也不会差。

对于大家吃剩的骨头也都单独放在一个碗里面,王芳也都好好的保存起来,以后的日子里,如果想要吃肉了就可以拿出几块骨头来放在锅里就着野菜煮一煮,这样就有肉香,还有骨汤喝。

吃了这炖肉,姊妹兄弟几个脸上都有了些血色,加上后面日子还有骨头汤喝,脸上都圆鼓鼓起来。

比起以前的面黄肌瘦可好了很多,要不是身上那些破破烂烂的衣服,还有每个孩子身上都背着一个要饭的袋子,还真不太像糟了洪水,四处要饭的难民。

距离花市越来越近,这边的收成确实比她们那边好,人也阔绰大方,看到她们一家拖家带口,大老远逃难过来,孩子又小又多,所以天天都能要到玉米饼子,隔个几天还能要到白面馍馍。

等到晚上的时候,王芳就跟柳建国说:“当初多亏了问冬花,冬花说这边好就是这边好,你看我们不仅吃上了肉,天天也都能要到吃的,要是跟村里其他村民一起去大城市那边,肯定要不到这么多。”

“嗯,凡事都是媳妇说得对。”柳建国之前还半信半疑,但是现在他已经跟王芳一样,完全相信他们家的四妮柳冬花就是上天派下来的活菩萨。

眼看着筐子里的骨头越来越少,已经没有几根,柳冬花又有了新发现。

这一天,他们一家住在一个已经废弃的破庙里面,这里面的佛像早就已经被砸烂搬走,但是房子还好好地。

他们一家今晚就暂且住在这里。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庙宇,什么佛像,但是一向迷信的王芳,还是跪在原来的佛像跟前,磕了几个头,然后说了一番借助一晚,不要生气,求保佑的话以后,大家便都开始收拾睡的地方。

此时,柳冬花在外面玩,忽然看到一个东西挂在树上,走近一看,我的天,这是什么?这不是一只鸡吗?!

不对,正确的答案应该是一只野鸡!

因为跟以前自己见过的家里面养的那种鸡还是有些区别,这只野鸡很漂亮!头比家鸡更细长,身子也细长,羽毛紧密,应该是防雨,只是它的腿比家鸡的腿短一些。

“冬花,冬花?”王芳看不见冬花便喊了几声。

柳冬花听到以后,赶紧从愣神中回过来,自己光在这里愣着干啥,还不赶紧的将它逮回去,难道还看着它跑了不成。

柳冬花慢慢地靠近野鸡,然后一下子扑了过去,抓住野鸡的翅膀。

柳冬花正开心自己竟然能抓住野鸡,抓住以后才发现,这只野鸡早就死了,但是还没死透,身体还是温的。

“娘,你看,我抓了一只野鸡!”柳冬花手里面拿着自己抓的野鸡,朝着王芳那边跑去。

王芳看到以后,赶紧将野鸡接了过去藏在衣服里,然后将柳冬花拉了回去。

看到四妹又抓了一只野鸡,二姐很奇怪的就问,“四妹,你在哪里抓的?”

“我在那边的树上。”柳冬花给二姐指了指。

二姐皱了皱眉头,明明自己刚才也去那边玩了,咋就没捡到呢?

“还愣在这里干啥,赶紧去捡些柴禾来。”王芳一声令下,几个姐妹麻溜的去捡柴禾,毕竟野鸡肉谁都想吃,大家开开心心地去捡了。

姐妹几个表现得很好,很快就捡回来一大堆柴禾。

野鸡跟野兔子不一样,杀死了以后捯饬捯饬就可以,野鸡需要先烧热水把鸡毛拔了以后再捯饬。

小说《从现代回六零,我成了香饽饽》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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